甲方(委托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服務方):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公民身份代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相關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1.1 乙方同意根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
1.2 乙方應派遣具有相應資質和經驗的人員提供咨詢服務。
1.3 服務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附件一。
第二條 服務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2 經雙方書面確認同意,服務期限可以延長或縮短。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3.1 本合同項下服務費用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2 支付時間及比例:
(1)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2)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總額的%,即人民幣元(大寫:元整)。
3.3 乙方收款賬戶信息:
開戶名:
開戶行:
銀行賬號:__
3.4 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前,應向甲方開具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的增值稅發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付款期。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向乙方提供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咨詢服務所需的相關資料,并對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4.2 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和人員協助。
4.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4.4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咨詢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并提出改進意見。
4.5 甲方應指定作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與乙方進行對接。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提供信息技術咨詢服務,并保證服務工作的質量。
5.2 乙方應自備提供服務所需設備、工具和材料。
5.3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內,向甲方提交咨詢服務方案,經甲方書面確認后執行。
5.4 乙方應對咨詢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甲方商業信息、技術資料等承擔保密義務。
5.5 乙方應指定作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與甲方進行對接。
第六條 知識產權
6.1 乙方應保證其所提供的咨詢服務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利。
6.2 乙方在咨詢服務過程中形成的知識產權歸__(甲方/乙方/雙方共同)所有。
第七條 保密義務
7.1 任何一方對于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秘密或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否則應當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7.2 以下信息不屬于保密信息:
(1)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
(2)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信息;
(3)根據法律或司法、行政機關要求披露的信息。
7.3 本保密條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終止后__年內持續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應付未付款項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日的,乙方有權暫停或終止服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8.2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咨詢服務或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若乙方逾期未改正或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違約金并賠償損失。
8.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外,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守約方向第三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守約方為索賠而支出的全部費用。
第九條 合同解除
9.1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實際行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義務的;
(3)一方延遲履行合同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4)一方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9.3 合同解除后,乙方應當立即停止工作,并將已完成部分的工作成果和相關資料移交甲方。甲方根據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服務費用。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定義:指在本合同簽署后發生的、本合同簽署時不能預見的、其發生與后果是無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礙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約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國際或國內運輸中斷、流行病、罷工,以及根據中國法律或一般國際商業慣例認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資金非為不可抗力事件。
10.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內中止履行,而不視為違約。
(2)宣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迅速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內提供證明不可抗力發生及其持續時間的足夠證據。
(3)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找到公平的解決辦法,并且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4)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遲延履行期間發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本合同簽訂后對合同條款的修改或對未盡事宜的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書面協議方為有效。
11.4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5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往來通知應以書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子郵件、短信、傳真等形式送達對方。甲乙雙方以下列地址作為接收雙方往來通知的送達地址,當通知到達下列任一地址時,即視為已經送達。如一方變更下列地址的,應當在變更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本合同上述約定發出的通知及函件,一經發出即視為送達。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引發訴訟或仲裁的,以下地址同時作為法院或仲裁機構司法文書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箱:
乙方送達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箱: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__
簽訂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服務內容及要求
注:本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具體條款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協商確定,并建議在簽署前咨詢專業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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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4-18 18:50:57